辦公室有好幾位好心的姐妹,都會熱心的發起團購或訂飲料。
今天,是一位熱心的姐姐在幫我們訂水餃,水餃訂購量不小,但,在今天,卻發生了金額短少900元的事情。
其實,大貓寧願相信是有人寫上OK之後,卻忘了把錢裝到信封袋中,而不是故意不繳錢的。但,這實在是自由心證的事情。可是,金額明明確確地短少了900元,如果沒有人承認,這位姐姐便要自己負擔損失。
這不應該是熱心服務的代價吧?!
如果是,那以後,誰還會熱心的幫助別人呢??
雖說,吃虧就是佔便宜,但,這個虧也未免太大了吧!!
希望,事情能早日水落石出!!
熱心服務的人不應該有如此殘忍的代價!!
星期一, 4月 14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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